| 歐盟對我蠟燭反傾銷案做出初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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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7 20:42 文章來源:商務部公平局 |
| 文章類型:原創 內容分類:新聞 |
2008年11月15日,歐委會在其《官方公告》上發佈第1130∕2008號法規,對我輸歐蠟燭(certain candles, tapers and the like)反傾銷案做出征收臨時反傾銷稅的初裁決定,涉案產品海關稅號為ex34060011、ex34060019、ex34060090,調查期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我共有39家應訴企業,8家被抽樣,其中2家獲得市場經濟待遇,5家企業獲得分別裁決。(有關企業具體稅率詳見下表)
歐方于2008年2月16日發起本案調查,涉及我1675家出口企業。企業如有問題可諮詢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出口二處,電話85093423。
有關企業具體稅率:
美通日用品(杭州)有限公司 593,17歐元∕噸
大連波萊特蠟業有限公司 81,87歐元∕噸
大連達倫特工藝品有限公司 375,90歐元∕噸
凱樂蠟業(大連)有限公司 202,60歐元∕噸
寧波曠世居家用品有限公司 0
寧波曠世智源工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0
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0
未抽樣合作企業 396,93歐元∕噸
其他未合作企業 671,41歐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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