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了2008年第87號公告《關於實施進口棉花境外供貨企業登記管理的公告》,將對輸入中國大陸的境外棉花供貨企業實施登記管理制度。寧波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企業請在境外購買棉花時注意選擇已經在質檢總局登記過的進口商。 據了解,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寧波口岸共進口棉花194批次,重量合計4.84萬噸,涉及金額7083萬美元。
其中40.72%的批次出具了品質索賠證書;82.99%的批次發生短重,短重在3%以上的達12批次;2007年寧波一家進口棉花企業在2批進口美棉中發現大量塑膠薄膜、羽毛等非棉物質;其他諸如棉花殘損等也時有發生。這些國外棉花供貨企業的不誠信行為為國內用棉企業帶來了大量損失。 據悉,國家質檢總局從2008年9月15日起受理棉花境外供貨企業的登記申請;自2009年3月15日起,進口已登記的境外供貨企業的棉花,到貨時可在目的地實施檢驗;進口未登記的境外供貨企業的棉花時,必須實施裝運前檢驗,到貨時需在第一到貨口岸實施現場開包檢驗。 寧波檢驗檢疫部門在此提醒相關棉花進口企業、貿易公司,要及時全面了解國家質檢總局關於進口棉花境外供貨企業登記制度,隨時關注國家質檢總局的定期公告,以方便選擇合格的境外供貨企業;並按照公告規定時間,在貿易合同中體現公告所列內容,以保護企業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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