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我國建立國別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已整整兩年半時間。為什麼要建立這項制度?政府部門發佈的相關資訊能否真正成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指南針”和“護身符”? 來自商務部的統計顯示,截至2007年底,中國累計對外直接投資超過1100億美元,境外中資企業達到1.2萬多家,外派各類勞務人員約418萬人,遍及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 但同時,TCL等一些大型企業在海外市場折戟的事實表明,海外投資經驗不足、國際化經營人才匱乏都是中國企業“走出去”的硬傷。有關專家也指出,近年來,我國企業在境外屢屢遭遇貿易摩擦、不公正待遇和商業欺詐,企業和國家的利益都受到了損害。因此,如何保障和促進公平貿易,幫助中國企業規避國際化經營風險,維護企業在境外的合法權益,日益引起我國政府的關注。 目前,貿易調查已經成為世界主要貿易大國開拓國際市場,肅清貿易投資壁壘,維護本國企業合法權益,營造良好外部環境的重要手段,是政府部門開展多邊、雙邊磋商和談判的內容之一。與此同時,我國《關於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明確要求,有關核準機關今後在核準內容上主要從“國別(地區)投資環境、國別(地區)合理佈局、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把握和核準。據此,商務部出臺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為企業選擇投資國別提供依據。 據商務部對外經濟合作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按報告制度的規定,各駐外經濟商務機構、境外中資企業商(協)會應定期履行年度報告制度,境外中資企業或其國內投資母體則可根據企業在境外投資經營活動中“實際遇到的問題”和需要,自願、隨時提出報告。 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我國企業在境外開展投資經營和服務貿易活動中遇到的問題、障礙、風險和壁壘,如東道國頒布的不利於外國投資的法律法規,東道國在公共治安和安全、企業誠信、政府廉政、基礎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等,可以涉及其投資環境的方方面面,可提供具體案例。 “商務部將在保護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發佈有關報告內容,提醒企業規避投資風險。”商務部對外經濟合作司有關負責人說。 那麼,通過報告制度反映的問題能否得到解決?商務部在接到報告後,對涉及雙邊經貿關係的重要問題,將通過高層互訪、雙邊經貿混委會及政府部門工作層雙邊磋商等渠道,幫助企業儘快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對涉及投資壁壘或服務貿易壁壘的問題,商務部可以立案進行調查。 數據顯示,該制度實施以來,已有65個駐外經濟商務機構和30多家境外中資企業及境外中資商會報回“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報告中提到的情況和建議,有的已作為高層互訪和雙邊會談的重要背景材料,有的已在《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中發佈,有的問題已推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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