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2日,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對中國產“FIF”牌旅行電熱壺發出消費者警告。本案的通報國為奧地利。該電熱壺的凈容量為0.5升,配有2個杯子和1個杯袋;該電熱壺的款式/型號為EK-100,Art.碼編碼為6194,條碼編碼為24576956,海關稅則號編碼為8516797090;該電熱壺的規格為:230V/1000W、110V/230W、50/60Hz。 該商品被通報的原因為存在致使用者被電擊的危險。因為:(1)該電熱壺與地線相連接且暴露于外部的金屬零部件與帶電零部件之間可能產生電火花;(2)當壺中的水滴落在其絕緣零件上時,該電熱壺的漏電保護功能可能因此被削弱,甚至低於歐盟相關標準規定的特定值。該產品不符合歐盟的低電壓指令以及歐盟的相關標準EN60335。
目前,零售商已自願將該商品撤出市場並召回。 為此,中國貿易救濟資訊網建議國內有關生產和出口企業對此予以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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